图为2022世界大河歌会现场。 冉孟军 摄
本届晚会主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山水相依、命运与共”,紧紧围绕大河流域文明创作、表演,并将世界大河经典代表性曲目作为了演唱主线。
“源发苍穹,潺潺溪水,浩浩江流,河流是大地的动脉,世世代代地滋润着大地、哺育着人民”……当晚,2022世界大河歌会在情景表演唱《生命的呼唤》中拉开序幕。
图为2022世界大河歌会现场。 冉孟军 摄由女声独唱《Pokarekare Ana》、女声三重唱《Orinoco Flow》、合唱《蓝色多瑙河》、男声四重唱《黑龙江的波涛》、舞蹈《热情的土地》等节目组成第一乐章“河”,经来自世界五大洲的歌手倾情演唱,述说着河是生命之源、文明之泉,交织成一曲大地生命的河源之歌。
在第二乐章“和”中,知名民族音乐人贺西格、创新民族乐团神骏乐团等艺术家领衔,用杂技《风起长江涌》、歌曲《春天来了》《美人谷》《远飞的大雁》、情景歌舞剧《川江号子情》选段等节目,生动地讲述了在文明交流话题下“和而不同”的智慧。
第三乐章“合”中,歌舞《一起向未来》、歌曲《有没有人曾告诉你》《那个远方》《春天的芭蕾》《追寻》等,生动呈现了世界文明的形态多样、融合发展。
据悉,世界大河歌会是重庆文旅融合的一张闪亮名片,是重庆文化艺术的探索实践,自2018年以来已在万州平湖之畔成功举办了四届,成功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成为高品质的文化旅游品牌和世界各国艺术家共同演绎世界江河名曲和三峡文化的大舞台。(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