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发布《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公报》******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 王坚)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21日消息,该委现已正式发布《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公报》(下简称《公报》),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量、蓄水动态、水资源开发利用等。
珠江委介绍,《公报》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珠江片(不含红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水资源演变情势和开发利用现状,揭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珠江片平均降水量和水资源总量为1371.1mm,比多年平均值明显偏少11.9%。全片受2020年、2021年秋冬季“双拉尼娜”事件影响,珠江片降雨连年偏少,长时间高温少雨导致江河来水持续偏少,部分骨干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流域内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发生了不同程度旱情,特别是东江、韩江流域出现60年来最严重旱情。
2021年,珠江片水资源总量为364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3.2%;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625.7亿m3,地下水资源量888.7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17.3亿m3。珠江片用水总量为790.5亿m3,与2020年相比,用水总量增加17.6亿m3。
2021年,珠江片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80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46.9m3,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678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22.9m3,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227L/d,城乡居民人均用水量为160L/d。(完)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